大家下午好!
我非常高興參加這個會議,記得在1990年,我跟永光我們兩個是,那時候是全國第一次民間基金會交流跟研討會是在承德召開的,當時是有13家基金會,一共20幾個人,到了1993年我們在北京香山參加了第二次全國的基金會工作交流會楊團那時候也是參加了,那時候才20幾家基金會參加,不到34個人,這次我們一下子徐永光就搞了這么大規模的好幾百個,100多家僅僅非公募基金會是100多家,還有這么多人參加300、400人,確實是規??涨?,說明我們這個領域的發展令人非常地興奮,那么今天說自律論壇,叫我講講關于自律,就是自己有幾點感悟,為什么叫感悟呢?感就是有感而發,因為這個事情做了很多年了,我們已經不是從剛剛開始,做了很多年了,已經差不多將近快7、8年在做這個,在倡導在做自律這個工作,所以有點感想。悟就是又悟出點道理來,所以今天我有四點感悟跟大家一起進行分享。
另外大家看到我那個片子上想的,我這個機構是叫做北京NGO非營利組織發展研究中心,這跟大家所拿到的資料我是北京NPO信息咨詢中心是不一樣的,那么我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這是我們最近剛剛在北京市注冊的一家民非企業,我的NGO信息咨詢中心是于2001年在北京工商注冊的,這件事情是又值得慶幸,又讓人感覺有點悲哀,就是為了這件事情我奮斗了差不多10年,如果是我們跟楊團一塊在做中國基金會聯合會的時候,已經差不多15年了,所以我們覺得我們這個路是漫漫的,這么一想起來呢,我們現在所做的自律行動和自律守則也好,還是我們搞自律也好,也是一個很長的路程,這是一個題目。
另外我再告訴一個大家消息,因為我的時間好像比較充足,有準備20分鐘,這樣的話我就可能再講一點,我們前幾天我們機構剛剛成立董事會,第一次董事會成立之后,我們大家一致推選徐永光先生擔任我們這個組織的董事會主席,當董事長,這樣的話就使我們在這個方面,當中能夠有更好地工作,跟大家能夠進行溝通,我下面就開始講講我這幾個感悟。
我講的第一個感悟,我是想講兩個案例,第一個案例是中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會,在座的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這個基金會在什么地方,以前叫做中國科正華基金會。它是1988年成立的,屬于科協,當時我們的一般基金會注冊資金都是10萬元就可以了,但是它是300萬元是一個財大氣粗的基金會,那么到了90年代它已經資金發展到幾千萬,它每年應用的資金量就達到1000多萬,資助項目達到80、90項項目,當時是我們行業內的老大龍頭,我剛來的時候,提到那兩次全國性基金會的討論會,都是談到牽頭組織的,那么這樣一個基金會大家現在已經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們也看不到它的影子了,無聲無息幾乎是消失了,為什么呢?有兩件事情它受到了打擊,一個是它的秘書長由于在資金運作當中,搞了一個高額的回扣,被判處18年徒刑,他的秘書長做的一件事情,這是在90年代初的時候,無疑是對基金會一個很大的打擊,這錢都是科協各個部門的一些很多的經費,隨后過兩年以后,當他們的秘書長坐在大盤里在操縱股票,準備給基金會搞增值的時候,他們的兩個會計人員,卷錢而逃,由于他們是炒股還是搞賭博,將近1000萬元的資金,消失掉了,當然這個秘書長犯了有瀆職的問題,被免職了,由于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看出,這個機構的現在為什么它不再出現在我們的面前,它確實是在治理的問題出了問題,這是我講得第一個案例。
第二個案例,就是我們的青基會,徐永光所聽到的青基會,這個青基會他們在90年代,受著很大官司的困擾,他們受到從報紙上到媒體上很大的攻擊,既攻擊徐永光本人,又攻擊到青基會整個的運作的方式,那么面臨著很大的誠信跟這樣一個考驗,但是這個考驗經過了6年的訴訟,青基會徐永光他們勝訴了,這對我們非營利所來說,是一個莫大的鼓舞,那么為什么青基會徐永光能夠在這樣一個國際由香港的法院,能夠獲勝呢,他們在治理問題上早就下了手了,徐永光在他們制訂了員工守則和一些治理當中做了很多很多的這樣一些規定,這些措施現在仍然是青基會得以發展的很好的保障。
有這兩個例子當中,所以我就說自律者昌,不自律者亡這樣一個結論,這是我第一個感悟。
第二個感悟,就是當我們今天在講自律講發展的時候,我想起兩個人,一個人是沒在場,他是我們的一位行業的老者,一個老先生,是一位學者,我們尊敬的朱傳一先生,他今天是80多歲了,我們的很多理念、很多方法、很多想法,都是朱老師傳給我們的,所以我們大家都是他的學生,都是他的追隨者,都是他的后人者,但是他現在80多歲了,他很難能夠不能出席會議,但是我們在今天,我在走到這一步的時候,每每會回想朱教授他在我們這個行業當中,他的這種努力,帶領我們做很多很多的事情,這一點上我覺得我們不能夠忘記。另外一個人就是說徐永光先生,他是我們自律的一個倡導者,他不但是希望工程青基會的倡導者,也是我們發展行業自律的倡導者,也就是說在這兩位,一位是學者,一位是實物操作者,他們從理論上到經營上的這樣一種經驗和這樣一種結合,當時我們NGO信息中心才開始了進行了關于中國非營利機構自律的探索。
正是在他們的鼓勵下,在他們的倡導下,我們才開始了漫漫地自律的之路的過程當中,這是我想講的第二個感悟。
第三個感悟就是關于自律與他律的關系的問題,我記得我們在2001年的12月份,在北京首次舉行了關于NPO自律的論壇,在這個論壇上我們有很多很多的國際,還有一些各方人士都參加一個討論了,這個論壇就成為我們第一次NPO建的,是把自律問題,納入到我們這樣一個試點,當時人民并不特別看好自律,因為當時認為更多的關注法律環境的改善,天天在這方面當中呼吁著改善環境,希望法律修改,那時候的法律的修改也剛剛在起步,說環境比較差,所以當時就是實物界更多的關心不是自律,而是法律環境的改善,當時我們理論界的人士也認為,這個自律對中國目前的NGO來說,有些要求過苛刻,過高了或者超前了,在當時的情況之下,我們能夠更應該考慮到這個如何促進發展,而不要報NGO本身也會失靈,也會出現腐敗,也需要自律作為我們一個課題的研究,也有這樣的一個觀點。
但是實際上我們在操作這個問題的過程當中,有這么幾點我們是考慮的,一點我們覺得就是當時在論壇的會議上,永光同志曾經說過,就是他律只有通過自律才更有效,這點就很大的差別,他律法律的規定,甚至剛性的要求你必須做的事情,他是家加給你必須要服從的,而自律不一樣,自律是我們自己需要做的,我們自己對我們自己要求的,這兩者之間的概念完全不同,如果我們沒有一種自律的感覺,僅僅是圍繞政府的怎么規定就怎么做,完全處一個被動是一個應付狀態,所以我們認為只有這樣一種高度的自律,只有我們有個自律的精神,自我的約束,我們才能夠更好地執行國家的法律,這有很重要的關系。
第二點就是說,我們當時何道峰(扶貧基金會)在會上也講了這么一個觀點,他說行業自律是我們在社會主義,我們在進行市場經濟體制之下,開展公益活動一個必然的要求,如果你在說我們有競爭,會有各方面發展的話,就必須看你機構當中有沒有這樣一種發展的可能性,而自律是你發展的根本,這是我們一個第二點,第三點我從差不多從2000年就開始參與到國務院法制辦跟民政部組織的條例修改當中,在條例的修改當中,在我們大家呼吁改善法律環境的時候,常常會聽到這樣一種聲音,為什么我們要對基金會強加管制呢,因為你們能力太差了,因為你們有很多很多的問題,必須加以管制,這就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為了使法律環境的改善,為了使我們有更多的發展空間,如果我們不自律的話,政府就不放心,政府很多事情不認為你可以能夠做的更好,就像我們昨天晚上大家在討論當中有人說,我們自律是什么呢?是讓黨放心,讓政府放心,這也是對頭的,確實我們提出更高的要求來約束我們自己,說來說去使我們更好地把公益事業做得更好,這點上是跟政府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說我們為了取得更好的法律空間,更好的工作環境,我們只有加強我們自己能力的建設,只有自律我們才能夠做到這一點,按照我們臺灣朋友說法,就叫做我們希望低密度的政府管制,而高度我們行業的自律,這兩者的關系我認為是相輔相成的,我們只有做到高度的行業自律,才能夠使我們的法律環境更加改善,這是我所做的第三點感悟。
第四點感悟,實際上我們自律機制,是我們機構的自我保護的機制,我們我要因為現在的誘惑力太大了,也不要因為我們進入了公益事業,我們從事的公益事業,我們就進入了保險了,不是這樣子的,實際上在我們這樣一個行業當中,這個保險傘不是金錢不是權利,而是我們對自己的要求,所以我又在這里想起我們的管理大師德魯克先生他曾經講過,這個對我的印象很深刻,他的非贏利組織是干什么的?是一種進行人類社會對人類的一種改造,是一種人類精神文明這樣一個工作,如果我們從事這樣一個偉大的事業,那么我們是否應該從我們自己做起呢?是不是應該我們更加自律呢?這是我想到的第四點。
所以我最后的結論就是說自律者必興,不自律者必亡,謝謝大家!